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財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為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工作,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以及《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的通知》(鄂財金發〔2021〕25號)等有關要求,落實按效付費機制,規范湖北省文化行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全生命周期績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我省PPP項目管理水平,我們制定了《湖北省文化行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請聯合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實施機構、財政部門、項目公司(社會資本)、第三方機構一并遵照執行。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12月3日
湖北省文化行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文化行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財政部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以下簡稱《指引》)以及《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的通知》(鄂財金發〔2021〕2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第二條本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開展文化行業PPP項目績效評價的指導性文件,適用于湖北省已納入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管理庫文化行業類二級行業中文化場館類PPP項目。
第三條文化行業PPP項目要進行全生命周期績效管理,本體系重點規范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遵循“系統性、重要性、相關性、實用性、經濟性”原則。
第四條文化行業PPP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應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物有所值、風險分擔、誠信履約、按效付費”原則。
第二章 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構成
第五條 文化行業PPP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由績效指標、指標解釋、數據來源、評價標準與評分方法等構成。
第六條 績效評價指標是反映績效目標的關鍵要素,由一級、二級、三級績效指標構成。一級、二級指標參照《指引》進行設置,三級指標結合行業特點設置。
第七條 數據來源是在具體指標評價過程中獲得可靠和真實數據或信息的載體或途徑。獲取數據的方法通常包括案卷研究、資料收集及數據填報、實地調研、座談會、問卷調查等。
第八條 評價標準中有行業標準的,參照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依照合同約定執行;評分標準視情況扣分的,應結合項目具體情況細化確定。
績效評價得分采用百分制,指標權重主要采用專家調查、層次分析、主成分分析等方法確定。
第三章 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第九條 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分為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實施機構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產出、效果、管理三個一級指標的基礎上設計形成二級、三級指標,并為相應指標恰當命名,形成具體的指標名稱。
第十條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建設期績效評價設置二級指標十五項、三級指標二十六項(具體見附件1)。
產出指標包括:前期管理(前期資料及手續辦理);施工進度(進度計劃及執行、完工情況);工程質量(質量控制、竣工驗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安全責任事故、工程保險);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糾紛與投訴)。
效果指標包括:社會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社會責任);生態影響(環境保護);可持續性(投資計劃、溝通協調);滿意度(政府部門滿意度、社會公眾滿意度)。
管理指標包括:組織管理(組織架構、人員配備);制度管理(制度制定與執行);資金管理(資本金到位、融資到位、資金使用);檔案管理;信息公開(資料報送、信息公開)。
第十一條 項目實施機構建設期績效評價設置二級指標九項、三級指標十四項(具體見附件2)。
產出指標包括:履約情況(合同履約);成本控制(控制機制、成本管控)。
效果指標包括:滿意度(項目公司滿意度、社會公眾滿意度);可持續性(組織保障、溝通協調)。
管理指標包括:前期工作;資金管理;績效管理(績效目標與指標);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財務監督、日常監督);信息公開。
第十二條 根據項目自身特點和重要程度,項目公司(社會資本)一級指標產出、效果、管理權重分別為60%、20%、20%;項目實施機構一級指標產出、效果、管理權重分別為40%、20%、40%。
第四章 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第十三條 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分為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指標體系。
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產出、效果、管理三個一級指標的基礎上設計形成二級、三級指標,并為相應指標恰當命名,形成具體的指標名稱。
第十四條 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期績效評價設置二級指標十四項、三級指標二十九項(具體見附件3)。
產出指標包括:項目運營(運營計劃、運營保障、開放時間/接待人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宣傳);項目維護(維護方案、建筑物維護、設施設備維護、環境衛生);成本效益(成本控制);安全保障(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安全責任事故)。
效果指標包括:經濟影響(經濟效益);生態影響(環境保護);社會影響(新增就業、訴訟及投訴);可持續性(項目可持續性、財務可持續性);滿意度(政府部門滿意度、社會公眾滿意度)。
管理指標包括:組織管理(組織架構、人員管理、決策流程);財務管理(資金管理、會計核算);制度管理(制度制定及執行);檔案管理;信息公開。
第十五條 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績效評價設置二級指標九項、三級指標十四項(具體見附件4)。
產出指標包括:按效付費(績效評價組織、付費情況);其他履約情況。
效果指標包括:物有所值;滿意度(項目公司滿意度、社會公眾滿意度);可持續性(組織保障、溝通協調)。
管理指標包括:預算編制;績效目標與指標(績效目標與指標設置);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財務監督、日常監督);信息公開。
第十六條 根據項目自身特點和重要程度,項目公司(社會資本)一級指標產出、效果、管理權重分別為80%、10%、10%;項目實施機構一級指標產出、效果、管理權重分別為40%、30%、30%。
第五章 績效評價程序
第十七條 結合PPP項目實施進度及按效付費的需要確定績效評價時點。原則上項目建設期應結合竣工驗收開展一次績效評價,分期建設的項目應當結合各期子項目竣工驗收開展績效評價;項目運營期每年度應至少開展一次績效評價,每3-5年應結合年度績效評價情況對項目開展中期評估;移交完成后應開展一次后評價。
PPP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程序嚴格按照《指引》的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可結合年度工作重點,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及項目實施機構的評價(自評)結果開展再評價,將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九條 PPP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是按效付費、落實整改、監督問責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按效付費。項目實施機構按照《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得出建設期績效評價結果。實施機構可根據項目情況確定評價結果的應用方式,并按合同約定執行。
項目實施機構按照《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得出運營期績效評價結果。政府年度運營補貼支出應與運營期績效評價結果掛鉤。
第二十一條 落實整改。項目實施機構應根據績效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統籌開展整改工作,強化項目管理,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體系,建立長效機制,整改結果應報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項目實施機構應區分影響評價結果的責任主體,涉及自身問題的,應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務;涉及項目公司(社會資本)或其他相關部門問題的,應督促各方及時整改落實。整改時限原則上不超過90天。
第二十二條 監督問責。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公司(社會資本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確保各項工作合規合法。
項目實施機構應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上及時公開績效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結果應納入其工作考核范疇。
項目公司(社會資本)應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上傳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信息;應積極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必要時可建立信息公開及意見反饋機制,及時向社會各界公開和回復意見。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由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間遇上級政策文件發布或調整,按照最新政策執行。
附件:1.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2.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實施機構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3.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4.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附件1
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評價對象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數據來源 |
評價標準與評分方法 |
備注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績效評價 (100分) |
產出 (60分) |
前期管理 (3分) |
前期資料及手續辦理 (3分) |
評價項目公司前期負責辦理的項目資料和各項手續規范、齊全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前期各項資料文件及相關批復手續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項目前期資料和各項手續齊全,得2分。每缺少1項扣0.5分。 2.項目前期資料和各項手續辦理及時性,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的,得1分,未及時辦理的視情況扣分。 |
|
施工進度 (6分) |
進度計劃及執行 (3分) |
評價項目公司施工進度計劃及執行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提供施工總體進度計劃、階段性計劃、施工計劃調整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編制了施工進度計劃,得1分。未編制施工進度計劃,不得分。 2.實際施工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相符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得2分。 否則根據執行進度比例扣分。 3.如有項目調整,相關調整手續應齊全,否則視情況扣分。 |
|
||
完工情況 (3分) |
評價項目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工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提供PPP項目合同、分部分項完工、竣工驗收資料、建設期延期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按《PPP項目合同》約定按時完工的,得3分。每延遲1個月扣0.5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
|||
工程質量 (30分) |
質量控制 (20分) |
評價項目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提供施工質量管理方案、監理報告、竣工驗收相關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編制了施工質量控制方案且內容齊全、科學合理的,得4分。未編制施工質量控制方案,不得分。方案內容不全或不合理,視情況扣分。 2.施工符合設計要求,質量驗收全部合格,得8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2分。 3.建設施工過程完好,且未發生工程質量缺陷的,得8分。建設施工過程中每發生一次工程質量缺陷,扣2分。 4.施工質量未按方案執行、監理程序不規范、監理日志不完整視情況扣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績效評價 (100分) |
產出 (60分) |
工程質量 (30分) |
竣工驗收 (10分) |
評價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包括竣工驗收時間及通過情況。 |
資料審查、案卷研究。提供竣工驗收相關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
一次性通過竣工驗收且合格,得10分,未一次性通過驗收合格,不得分。 |
|
安全生產 (10分) |
應急預案 (3分) |
評價項目建設期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應急預案應急演練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制定了應急預案,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 2.建設期間進行應急演練,得2分。未進行,不得分。 |
|
||
安全責任事故 (4分) |
評價項目建設過程中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事故通報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建設過程中未出現安全事故,得4分。每發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發生較大事故扣4分。 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項目實施機構有權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作。 |
|
|||
工程保險 (3分) |
評價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建設保險購買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購買保險的憑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按法律法規或行業規范規定、《PPP項目合同》約定及時購買工程建設保險,得3分。每缺少1種扣1分。 |
|
|||
成本控制 (7分) |
成本控制 (7分) |
評價項目建設成本控制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投資估算、工程概算、施工預算、過程確認、竣工決算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竣工決算未突破最終批復概算的,得7分。每超出1%扣0.7分。 (注:《PPP項目合同》中未對建設成本控制進行約定的項目適用本指標) |
|
||
合同履行 (4分) |
糾紛與投訴 (4分) |
評價項目建設過程中合同糾紛、投訴及履約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訴合同糾紛(包含訴訟記錄、來往公函等)、上訪或投訴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履行相關合同未出現因項目公司原因導致合同糾紛事件,得2分。每發生一次合同糾紛扣1分。 2.履行相關合同未出現因項目公司原因導致上訪或投訴事件,得2分。每發生一次上訪或投訴扣0.5分。 3.未按合同履行義務行為視情況扣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績效評價 (100分) |
效果 (20分) |
社會影響 (6分) |
安全文明 施工 (2分) |
評價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報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檢查評定等級合格及以上,得2分。評定等級不合格,不得分。 |
|
社會責任 (4分) |
評價項目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稅收、社保等)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納稅和社保繳納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依法足額繳納稅款,得2分。未依法繳納稅款,不得分。 2.依法足額繳納職工社保,得2分。未依法繳納職工社保,不得分。 |
|
|||
生態影響 (4分) |
環境保護 (4分) |
評價項目建設過程中對生態環境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公司的檢查情況、媒體相關報道、行政處罰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建設施工符合批復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標準要求,未產生生態污染和環境破壞事件,得4分。 1.每發生一起一般環境事件扣1分; 2.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扣4分。 3.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事件,項目實施機構有權根據《PPP項目合同》提前終止合作。 |
|
||
可持續性 (5分) |
投資計劃 (3分) |
評價項目公司編制的投資計劃及執行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提供投資計劃及執行情況相關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編制投資計劃,得1分。未編制投資計劃,扣1分。 2.實際投資進度達到計劃目標(不可抗力除外) 偏差率≤1%,得2分; 偏差率>1%,每增加1%,扣0.2分。 |
|
||
溝通協調 (2分) |
評價項目公司建設過程中與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合作單位工作溝通與協調情況。 |
問卷調查、資料收集。提供與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合作單位溝通文件、來往函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有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相關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有關事項積極主動溝通并有相關書面記錄的,得2分。不符合的視情況扣分。 |
|
|||
滿意度 (5分) |
政府部門 滿意度 (2分) |
政府其他部門、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公司建設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政府部門滿意度90%(含)以上,得2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績效評價 (100分) |
效果 (20分) |
滿意度 (5分) |
社會公眾 滿意度 (3分) |
社會公眾(主要為周邊居民)對項目公司建設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社會公眾滿意度90%(含)以上,得3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管理 (20分) |
組織管理 (3分) |
組織架構 (1分) |
評價項目公司組織架構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項目公司組織架構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組織架構健全,得1分。不符合視情況扣分,最多扣1分。 |
|
|
人員配備 (2分) |
評價項目公司人員配置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人員資料、技術人員配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配備人員數量與投標承諾一致且及時到位,人員配置結構合理,滿足項目日常運作需求,得2分。不符合視情況扣分,最多扣2分。 |
|
|||
制度管理 (1分) |
制度制定與執行 (1分) |
評價項目公司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財務(資產)制度、工程制度、質量制度、安全管理等制度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制度完善,且嚴格按照制度規范執行的,得1分。.制度存在缺失的或未按照制度規范執行,每發現一處扣0.2分,最多扣1分。 |
|
||
資金管理 (10分) |
資本金到位 (4分) |
評價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PPP項目合同、資本金到賬憑證、賬簿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資本金足額、及時到位,得4分。每延遲1個月扣1分。 注意: 影響項目施工進度或造成相關損失,扣4分; 社會資本抽逃資本金,或以債務性資金充當資本金,不得分,且當期績效考核總分倒扣10分。 |
|
||
融資到位 (4分) |
評價項目公司融資到位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PPP項目合同、融資資金到賬憑證、賬簿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時限,簽署全部融資文件,滿足獲得資金的所有前提條件,得1分。每延遲1個月扣0.5分。 2.融資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得3分。每延遲1個月扣1分。 注意: 影響項目施工進度或造成相關損失,扣4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績效評價 (100分) |
管理 (20分) |
資金管理 (10分) |
資金使用 (2分) |
評價項目公司資金使用合法性。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PPP項目合同、資金使用臺賬、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資金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項目公司不合規使用情況的,得2分。項目資金使用存在不合規使用情況的,視情況扣分。 |
|
檔案管理 (2分) |
檔案管理 (2分) |
評價項目建設相關資料歸檔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建設資料歸檔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檔案資料歸檔及時,歸檔時效符合《PPP項目合同》約定,得1分。每發現一次無故不及時歸檔,扣0.2分。 2.檔案臺賬記錄詳細,原件資料完整、真實、準確,得1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0.1分。 |
|
||
信息公開 (4分) |
資料報送 (2分) |
評價項目報表、報告等相關資料報送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報送的報表、報告等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及時報送建設資料,得2分。每發生一次可歸責項目公司情況扣0.5分。 |
|
||
信息公開 (2分) |
評價項目公司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的錄入及時準確性。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相關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按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完整進行信息錄入的,得2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0.4分。 |
|
備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項目公司原因造成無法達到績效評分指標要求的,不作扣分處理。
(2)項目實施機構使用本表時可根據具體項目情況對三級指標進行調整,以更符合項目實際情況。
附件2
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實施機構建設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數據來源 |
評價標準與評分方法 |
備注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產出 (40分) |
履約情況 (20分) |
合同履約 (20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履行PPP項目合同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相關合同、履約憑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
按照《PPP項目合同》及相關補充合同的約定,切實履行合同義務,得20分。每發生一次合同違約或履約不及時,扣5分。 |
|
成本控制 (20分) |
控制機制 (10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成本控制機制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成本控制機制或其他證明材料 |
1.項目實施機構建立健全成本控制機制,得5分。未建立扣5分。 2.成本控制機制切實有效,符合預期,得5分。成本控制機制效果達不到預期的視情況進行扣分。 |
|
||
成本管控 (10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建設成本控制的監督管理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投資估算、工程概算、施工預算、過程確認、竣工決算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竣工決算未突破批復概算,得10分。因政府方原因導致項目竣工決算突破批復概算,每超過1%扣1分,最多扣10分。 |
|
|||
效果 (20分) |
滿意度 (10分) |
項目公司 滿意度 (5分) |
評價項目公司對項目實施機構建設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項目公司滿意度90%(含)以上,得5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社會公眾 滿意度 (5分) |
評價社會公眾對項目實施機構建設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社會公眾滿意度90%(含)以上,得5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效果 (20分) |
可持續性 (10分) |
組織保障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建設組織保障工作情況。 |
實地調研、座談會、資料收集。提供工作制度、人員安排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工作保障機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得2分。保障機制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的視情況扣分,最多扣2分。 2.工作人員配備合理,項目實施順利,得3分。人員配備不合理,項目實施不順利的視情況扣分,最多扣3分。 |
|
溝通協調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建設過程中與相關部門、項目公司等工作溝通與協調情況。 |
實地調研、座談會、資料收集。提供溝通管理工作記錄(會議記錄、管理與執行記錄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和溝通協調機制,妥善處理與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其他相關部門、項目公司及其他參與方的合作關系,推進項目順利實施,得5分。每發生一次因協調不利影響項目實施事件,扣1分。 |
|
|||
管理 (40分) |
前期工作 (5分) |
前期工作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承擔的項目前期手續及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
實地調研、座談會、資料收集。提供PPP項目合同、前期工作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項目前期資料和各項手續齊全,得3分。每缺少1項扣1分。 2.項目前期資料和各項手續辦理及時性,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的,得2分,未及時辦理的視情況扣分。 |
|
|
資金管理 (10分) |
資金管理 (10分) |
評價政府方資本金到位及資金合規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PPP項目合同、資本金到賬憑證、賬簿記錄或其他證明材料。 |
政府方項目資本金足額、及時到位,不存在為社會資本方融資違規擔保等不規范情況。 1.項目資本金按投資進度計劃足額到位,得5分。資金未足額到位視情況扣分。 2.項目資本金按投資進度計劃及時到位,得5分。每延遲1個月扣1分。 政府方為社會資本方融資違規擔保,直接扣10分。 |
|
||
績效管理 (10分) |
績效目標與指標 (10分) |
評價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的制定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績效評價目變與指標或其他證明材料。 |
項目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制定符合政策要求及項目情況的評價指標,得10分,未設置績效目標,扣5分。未設置績效指標扣5分。績效目標與指標設置不合理視情況扣分。 |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管理 (40分) |
監督管理 (10分) |
質量監督 (4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建設質量監督管理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現場檢查。提供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質量監督,按PPP項目合同約定,開展現場檢查、審查相關報表、報告等項目建設資料,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得4分。 因政府方監督不到位造成項目質量不合格,每發現一處扣1分。 |
|
財務監督 (3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財務監督管理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現場檢查。提供財務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按PPP項目合同約定,開展現場檢查、審查財務報表、賬簿、憑證等項目財務資料,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得3分。 因政府方監督不到位造成資金挪用等資金違規使用事件,每發生一次扣1分。 |
|
|||
日常監督 (3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日常監督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日常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實施機構應嚴格按照《PPP合同》約定職責進行監督。指導督促項目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完善內控制度、制定應急預案、防范重大風險等工作,對項目公司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及時參與竣工驗收,促進項目順利完工交付使用,得3分。 因政府方監管不到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生態污染和環境破壞等情況,產生不良影響,每發生1次扣1分。 |
|
|||
信息公開 (5分) |
信息公開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信息公開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相關資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
項目實施機構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按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完整進行信息錄入的,得5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1分。 |
|
備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實施機構原因造成無法達到績效評分指標要求的,不作扣分處理。
(2)使用本表時可根據具體項目情況對三級指標進行調整,以更符合項目實際情況。
附件3
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評價對象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數據來源 |
評價標準與評分方法 |
備注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產出 (80分) |
項目運營 (40分) |
運營計劃 (4分) |
評價運營計劃編制及執行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運營計劃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編制運營年度計劃,內容科學合理符合項目運營要求,得2分。未編制運營年度計劃不得分。 2.運營實際執行情況符合年度運營計劃,得2分。不符合年度運營計劃視情況扣分。 |
|
運營保障 (5分) |
評價項目運營保障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根據人員配備、設施和設備、服務項目和內容等情況提供材料清單。 |
人員配備、設施和設備、服務項目和內容等符合國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務等規定標準,保障運營質量和效果,得5分。不符合標準視情況扣分。 |
項目公司可根據情況對指標進行細化。 |
|||
開放時間/ 接待人次 (12分) |
評價項目運營開放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場館開放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場館開放時間或接待人次須符合《PPP項目合同》約定時間或年度開放計劃(除非因特殊情況時需要關閉),符合率(實際開放時間/接待人次÷計劃或約定實際開放時間/接待人次)為100%,得10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10分。 2.應政府方要求或項目維修需要暫停開放的,須提前通知并做好人員進出入管理登記的,得2分。每發現一次不符合扣1分。 |
|
|||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 (15分) |
評價文化活動舉辦或承接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文化活動開展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和服務目錄符合《PPP項目合同》約定,正常開展文化活動,符合率為100%,得15分。每降低1%,扣0.15分。 |
項目公司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對指標進行細化。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產出 (80分) |
項目運營 (40分) |
文化宣傳 (4分) |
評價項目文化宣傳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宣傳手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堅持正確輿論宣傳導向,宣傳典型和亮點、取得的經驗和成效,通過紙媒、網絡媒體、現場活動等多種渠道進行文化宣傳,每年宣傳不少于 4次,得4分。每缺少一次扣1分。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不得分。 |
|
項目維護 (20分) |
維護方案 (3分) |
評價項目維護方案編制及執行情況。 |
現場考察、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維護方案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編制年度維護方案,內容科學合理符合項目運營要求,得1分。未編制年度維護方案不得分。維護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況扣分。 2.項目維護實際執行情況符合年度維護方案,得2分。不符合年度維護方案視情況扣分。 |
|
||
建筑物維護 (7分) |
評價項目建筑物(含構筑物)維護情況。 |
現場考察、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維護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建筑物外觀完好、整潔,得2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0.2分。 2.建筑物結構無變形,建筑物內樓梯、走道、扶手、天花板等完好、整潔,得3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0.3分。 3.定期進行建筑物維護,維護記錄真實完整,得2分。每缺少一次維護扣1分,每發現一處資料不符合扣0.2分。 |
|
|||
設施設備 維護 (7分) |
評價項目設施設備維護情況。 |
現場考察、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維護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項目設施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故障,得5分。因項目公司(社會資本)運營維護不利導致故障的,每發生一次扣1分。 2.定期進行設施設備維護,維護記錄真實完整,得2分。每缺少一次維護扣1分,每發現一處資料不符合扣0.2分。 3.因項目公司未及時維護造成項目重大損失或影響運營的,每發生一起扣3.5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產出 (80分) |
項目維護 (20分) |
環境衛生 (3分) |
評價項目環境衛生情況。 |
現場考察、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衛生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場館保持清潔、無污染,得2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0.2分,最多扣2分。 2.垃圾日常日清,定期進行蟲蚊滅殺,得1分。每發現一次不符合扣0.1分,最多扣1分。 |
|
成本效益 (7分) |
成本控制 (7分) |
評價項目運營維護的成本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運維成本明細表、材料成本臺賬,運維成本報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建立健全成本控制體系和年度運營成本計劃,得1分。未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和年度運營成本計劃不得分。 2.運營維護成本構成合理性,得3分。不合理視情況扣分,最多扣3分。 3.實際成本不超過計劃成本,得3分。每增加1%扣0.3分,最多扣3分。 (注:PPP項目合同中未對運營維護成本控制進行約定的項目適用本指標) |
|
||
安全保障 (13分) |
安全管理 (6分) |
評價項目安全管理情況。 |
現場考察、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安保人員文件、安保物資清單、安全巡查記錄、事故處置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安全保衛隊伍配置齊全,人員符合項目需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最多扣2分。 2.安全設施、安保物資配備齊全,配置安全標識,安全制度上墻,得2分。每發現一處缺失扣0.4分。 3.按要求定期組織并進行安全巡查,得2分。未定期組織或組織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況進行扣分,最多扣2分。 |
|
||
應急預案 (3分) |
評價項目應急預案制定及執行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應急預案、應急演練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制定了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得1分。未制定,扣1分。 2.按要求定期組織并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得2分。未定期組織或組織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況扣分,最多扣2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產出 (80分) |
安全保障 (13分) |
安全責任事故 (4分) |
評價項目公司對安全事故的預防保障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案卷研究。提供安全責任事故認定報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評價周期內中未出現安全事故,得4分。每發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發生較大事故扣4分。 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項目實施機構有權根據《PPP項目合同》提前終止合作。 |
|
效果 (10分) |
經濟影響 (1分) |
經濟效益 (1分) |
評價項目對區域經濟發展所帶來影響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依法繳納稅收證明、職工社保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依法足額繳納稅款,得0.5分。未依法足額繳納稅款,不得分。 2.依法足額繳納職工社保,得0.5分。未依法足額繳納職工社保,不得分。 |
|
|
生態影響 (1分) |
環境保護 (1分) |
評價項目運營過程中環境保護或破壞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涉及環保的檢查資料、行政處罰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運營期間未產生生態污染和環境破壞情況,得1分。每發生一起一般環境事件扣0.5分;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扣1分。 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事件,項目實施機構有權根據《PPP項目合同》提前終止合作。 |
|
||
社會影響 (2分) |
新增就業 (1分) |
評價項目運營期間是否為在本地提供社會就業崗位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職工花名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為本地提供相當數量社會就業崗位的,得1分。提供不足的視情況扣分,最多扣1分。 |
|
||
訴訟及投訴 (1分) |
評價項目運營期間是否發生訴訟及公眾輿情與群體性事件。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公司的檢查情況、媒體相關報道、行政處罰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運營期間未發生訴訟及公眾輿情與群體性事件,得1分。發生訴訟及公眾輿情與群體性事件不得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效果 (10分) |
可持續性 (2分) |
項目 可持續性 (1分) |
評價項目可持續性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運營維護保函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建立群眾需求征集、服務評價反饋等機制,提高文化建設與群眾需求的契合度,得0.5分。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況扣分。 2.項目持續運營,未無故關閉,得0.5分。發生可歸責項目公司原因關閉,扣0.5。 因項目公司原因導致場館關閉時間超過6個月,項目實施機構有權根據《PPP項目合同》提前終止合作。 |
|
財務 可持續性 (1分) |
評價項目財務可持續性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運營維護保函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能夠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償還銀行貸款,得0.5分。發生逾期還款事件扣0.5分。 2.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和補充運營維護保函,得0.5分。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
滿意度 (4分) |
政府部門 滿意度 (1分) |
評價政府部門及社會公眾對項目公司提供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滿意度在90%(含)以上得1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社會公眾 滿意度 (3分) |
評價社會公眾對項目公司提供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滿意度在90%(含)以上得3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管理 (10分) |
組織管理 (3分) |
組織架構 (1分) |
評價項目公司組織架構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項目公司組織架構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組織架構健全,得1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管理 (10分) |
組織管理 (3分) |
人員管理 (1分) |
評價項目公司人員配置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人員配備任命資料、主要負責人變更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項目公司管理人員配備齊全,得0.5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 2.項目公司主要負責人變更及時完成工商部門登記或通知項目實施機構,得0.5分。每發生一次不符合扣0.25分,最多扣0.5分。 |
|
決策流程 (1分) |
評價項目公決策流程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公司章程、會議紀要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決策流程符合項目公司章程規定,決策文件保留完好,得1分。不符合視情況扣分,最多扣1分。 |
|
|||
財務管理 (4分) |
資金管理 (2分) |
評價項目公司財務管理流程的規范性及執行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財務管理流程、資金臺賬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建立了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流程,并嚴格按照流程執行的,得2分。未建立財務管理流程或未按照流程執行財務管理的,每出現一次扣0.5分。 |
|
||
會計核算 (2分) |
評價項目運營中是否進行有效的財務會計核算管理。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財務會計核算憑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相關憑證保存完整,得2分。每出現一次核算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憑證的,扣0.5分。 |
|
|||
制度管理 (1分) |
制度制定與執行 (1分) |
評價內控制度的健全程度及執行效率。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各項管理制度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建立科學合理的運營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運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等),且嚴格按照制度規范執行的,得1分。管理制度存在缺失的或未按照制度規范執行,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
||
檔案管理 (1分) |
檔案管理 (1分) |
評價項目運營、維護等相關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歸集整理的及時性。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檔案臺賬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及時、完整、規范進行存檔的,建立完整詳細的臺賬信息,得1分。臺賬不齊全的每少一項扣0.1分。 |
|
||
項目公司 (社會資本) (100分) |
管理 (10分) |
信息公開 (1分) |
信息公開 (1分) |
評價項目公司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的錄入及時準確性。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相關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公司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按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完整進行信息錄入的,得1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
|
備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實施機構原因造成無法達到績效評分指標要求的,不作扣分處理。
(2)項目實施機構使用本表時可根據具體項目情況對三級指標進行調整,以更符合項目實際情況。
附件4
湖北省文化行業PPP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評價對象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數據來源 |
評價標準與評分方法 |
備注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產出 (40分) |
按效付費 (30分) |
績效評價 組織 (10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PPP項目合同、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績效評價報告、績效監控情況記錄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按照規定程序及PPP項目合同約定及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績效監控。未進行績效評價或績效監控工作,本項不得分。 2.及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且執行到位,得7分。績效評價工作開展不及時、不規范視情況扣分。 3.按要求組織績效監控得3分。績效監控不到位視情況扣分。 |
|
付費情況 (20分) |
評價按效付費足額和及時情況。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提供PPP項目合同、付費憑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根據績效評價結果足額進行按效付費的,得10分。未足額支付的,每低于2%扣1分,最多扣10分。 2.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及時進行按效付費的,得10分。未及時支付的,每推遲15天扣1分,最多扣10分。 |
|
|||
其他履約 情況 (10分) |
其他履約 情況 (10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履行PPP項目合同約定義務情況。 |
案卷研究、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PPP項目合同及履約憑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按照《PPP項目合同》及相關補充合同約定,切實履行合同義務,得10分。每發生一次合同違約或履約不完全,扣2分。 |
|
||
效果 (30分) |
物有所值 (10分) |
物有所值 (10分) |
評價項目運營期物有所值實現程度。 |
案卷研究、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物有所值定性及定量分析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物有所值實現程度100%(含)以上,得10分,每降低1%,扣0.5分。 (注:物有所值指標評價頻次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效果 (30分) |
滿意度 (10分) |
項目公司 滿意度 (5分) |
評價項目公司對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項目公司滿意度90%(含)以上,得5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社會公眾 滿意度 (5分) |
評價社會公眾對項目實施機構運營期相關工作的滿意程度。 |
問卷調查及其他相關材料。 |
社會公眾滿意度90%(含)以上,得5分。60%(含)-90%視情況扣分;小于60%不得分。 |
|
|||
可持續性 (10分) |
組織保障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運營維護組織保障工作情況。 |
實地調研、座談會、資料收集。提供工作制度、人員安排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工作保障機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得2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最多扣2分。 2.工作人員配備合理,項目實施順利,得3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最多扣3分。 |
|
||
溝通協調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運營維護過程中與相關部門、項目公司等工作溝通與協調情況。 |
實地調研、座談會、資料收集。提供溝通管理工作記錄(會議記錄、管理與執行記錄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和溝通協調機制,妥善處理與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相關監督管理部門、項目公司及其他參與方的合作關系,推進項目順利實施,得5分。每發生一次因協調不利影響項目實施事件,扣1分。 |
|
|||
管理 (30分) |
預算編制 (5分) |
預算編制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預算編制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項目預算申報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預算編制符合財政預算管理要求,預算申報符合相關程序要求,資料完整充分,及時報送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得5分。不符合要求視情況扣分,最多扣5分。 |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管理 (30分) |
績效目標與指標 (10分) |
績效目標與指標設置 (10分) |
評價年度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的制定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座談會。提供年度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制定符合政策要求及項目情況的評價指標,得10分。未設置績效目標,扣5分。未設置績效指標,扣5分。設置不合理視情況扣分,最多扣10分。 |
|
監督管理 (10分) |
質量監督 (4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運營維護質量監督管理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對項目運營維護情況進行質量監督,按PPP項目合同約定,開展現場檢查、審查相關報表、報告等項目運營維護資料,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得4分。 因政府方監督不到位造成項目質量問題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
|
||
財務監督 (3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財務監督管理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財務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按PPP項目合同約定,開展現場檢查、審查財務報表、賬簿、憑證等項目財務資料,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得3分。 因政府方監督不到位造成資金挪用等重大資金違規使用問題,每發現一處扣1分。 |
|
|||
日常監督 (3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日常監督情況。 |
資料收集、數據填報。提供日常監督管理的相關記錄及執行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指導督促項目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完善內控制度、制定應急預案、防范重大風險等工作,對項目公司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落實,保障項目正常運行,得3分。 因政府方監管不到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生態污染和環境破壞等情況,產生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
|
|||
項目實施機構績效評價 (100分) |
管理 (30分) |
信息公開 (5分) |
信息公開 (5分) |
評價項目實施機構信息公開情況。 |
實地調研、資料收集。提供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相關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項目實施機構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按平臺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完整進行信息錄入的,得5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1分。 |
|
備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實施機構原因造成無法達到績效評分指標要求的,不作扣分處理。
(2)使用本表時可根據具體項目情況對三級指標進行調整,以更符合項目實際情況。